本報訊 (記者王君通訊員王繼平張文秀)近日,迎澤區法院的法官成功調解了一起贍養糾紛,由於這起糾紛是當事子女認為老人對待兒女“不公道”引起的,法官可以說是“勸了小的勸老的”,才化解了老人和子女的矛盾。年屆八旬的馮老太有3個兒子,2004年老伴兒去世後,她自己也重病纏身,生活無法自理,便先後到3個兒子家生活。目前,老人與小兒子共同生活,但二兒子張某拒絕承擔贍養費。2011年7月,馮老太以不支付贍養費為由訴至法院,經開庭審理,法院判令張某每月支付母親贍養費500元。判決書生效後,張某仍拒不履行判決,馮老太隨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法官非常重視此類涉老案件,多次到張某居住地調查財產狀況,得知張某經濟條件較好,並非無履行能力,只是認為老人偏袒其他子女,心裡不平衡。瞭解情況後,法官給張某講解法律法規,告知其子女贍養父母是應盡的義務,不得設置任何前提條件,經過長時間的溝通交流,張某當即拿出1.2萬元贍養費。為確保張某以後能定期主動支付贍養費,法官繼續做工作,勸解他不要給自己留下“子欲孝而親不在”的遺憾,終於打開了張某的心結。鑒於此類案件多由父母“不公道”引發,父母處理與子女的關係時不註意方式和交流溝通,很容易傷害子女的感情,引發不必要的家庭矛盾,法官又對張某的母親進行了心理疏導,引導老人改變觀念,以便從根本上化解矛盾,幸福度過晚年。  (原標題:老人處事不公引發贍養糾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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